中新網廣州6月23日電 (蔡敏婕 楊美滿)23日上午,廣州海珠法院對被告人朱某扮香港商人詐騙9個女人的案件進行一審宣判,判決朱某犯詐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。
  據瞭解,朱某是廣西人,文化程度高中,在1999年6月10日因犯搶劫罪被廣州市荔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,經減刑後於2006年7月12日刑滿釋放。又因本案於2013年9月8日被羈押,同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10月11日被逮捕。
  根據海珠檢察機關指控,朱某於2012年3月至2013年8月一年半內,通過網絡與9名女性被害人認識交往,以虛構的假名“鄒偉”,謊稱其是香港居民及某國際集團的事務代表,並有提供偽造的香港居民身份證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後,以房屋過戶、住院看病、資金緊張等虛構事由,實施9宗詐騙案。
  海珠公訴機關認為,朱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採用虛構事實、隱瞞真相的方式,詐騙公民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,其行為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  根據海珠法院查明,朱某在一年半內共騙得被害人錢財共計人民幣496111.42元,並綜合朱某犯罪的事實和性質等情況,依照相關法規,判決朱某犯詐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。(完)  (原標題:廣西人扮港商騙9女約50萬一審獲刑九年六個月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u08cufvb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